发布时间:2024-11-09 10:49:34 来源: sp20241109
“西城大妈”又立功了!近期,西城公安分局在开展辖区违法出租房屋清理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中,处罚了多名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房屋出租人,积极提供线索的“西城大妈”和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获得警方奖励。
据介绍,在此次整治工作中,西城警方发挥社区“西城大妈”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及时准确锁定了有不稳定因素的出租房屋。日前,德外派出所接到马甸社区的“西城大妈”反映,小区内一处出租房有陌生人员出入。随后,社区民警组织流管员开展走访,查实该房屋出租人王某在房屋出租期间,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派出所依法对出租人王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向提供有效线索的“西城大妈”予以奖励。
另一位居住在马甸社区的“西城大妈”也向德外派出所举报,小区的一处出租房来了陌生人。经过社区民警核查,房屋出租人许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许某受到了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线索的“西城大妈”则获得奖励。
此外,新康社区一单位的保安员在发现某处出租房屋新入住多人后,及时向德外派出所反映情况。社区民警组织流管员开展夜查走访,经查证,房屋管理人杜某将房屋委托给中介朱某某进行出租,但朱某某将该房屋出租给四人,却只登记一人信息,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贾某等三人身份信息,德外派出所依法对朱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在工作、生活中发现不按照规定登记信息、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等违法行为后,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将在核实后对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并对个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莹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