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0:04:10 来源: sp20241205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意见》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总体要求、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序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得到各界强烈支持。这进一步充实了反“台独”、反干涉法律工具箱,是依法打击“台独”分裂、坚决推进国家统一的战略性举措。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一个时期以来,民进党当局加紧进行“台独”分裂活动,一些外部势力极力搞“以台制华”,企图阻挡中国实现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赖清德当局上台以来,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大肆宣扬“台独”分裂谬论,妄图“倚外谋独”“以武谋独”,严重违背岛内主流民意,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台独”势力的谋“独”挑衅破坏和平统一前景、挤压和平统一空间,是争取和平统一进程中必须清除的障碍。
此次《意见》发布合情合理合法,可谓是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我国《宪法》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2005年3月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2015年7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意见》进一步细化充实了上述有关规定,通过明晰各类“台独”分裂行径的犯罪性质、刑事责任和惩处程序,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划清红线、精准打击,发挥依法反“独”促统长效作用。
严惩“首要分子”、严惩“倚外谋独”、依法终身追责、依法缺席审判……《意见》坚持罚当其罪,彰显宽严相济,既是维护国家统一、打击“台独”犯罪的利剑,也是台湾民众坚持反“独”促统的重要依靠。《意见》宣示依法严惩“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国家犯罪,依法惩治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推行“渐进台独”以及打压爱国统一力量等行径,明确规定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大快人心”“依法严惩”“祖国必然统一”……网友的热烈讨论反映出两岸民众反对“台独”的强烈心声,也代表着对惩“独”利剑高悬的坚定支持。
必须强调的是,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意见》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广大台湾同胞要充分认清“台独”分裂的极端危害性、破坏性,自觉与“台独”分裂言行划清界线,以实际行动守护台海和平稳定、维护自身安全福祉。
“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台独”顽固分子分裂行为一天不停止,刑事追责利剑就始终高悬、随时出鞘。如今,我们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的力量更强,实现祖国统一的意志和决心更加坚定。希望广大台湾同胞坚守民族大义、顺应历史大势,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与大陆同胞携手共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
(责编:舒雅、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