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5:05:21 来源: sp2024120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传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传胜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传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传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传胜简历
张传胜,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广东潮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潮州市饶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潮州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潮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潮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2年6月退休。
(广东省纪委监委)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