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抚示范区推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23条”

发布时间:2024-11-15 02:41:30 来源: sp20241115

   中新网 沈阳3月28日电 (记者 王景巍)3月28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支持建设“沈抚科创园”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暂行)》正式发布,这是省级层面推动出台的科技创新专业政策包,也是继沈抚科创园建设方案发布后打出的又一“政策组合拳”。

新闻发布会现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供图

  据了解,此次出台政策举措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的,瞄准产业技术创新主攻方向,聚焦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围绕支持科技成果挖掘,支持建设和布局概念验证中心,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中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前沿科技成果产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等方面,推出了23条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干货”,着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打通转化通道,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对接,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遴选入库、概念验证、孵化中试、产业落地等全链条环节,给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论证、试验、运营、办公、人才多维度、具有竞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对标沈抚科创园实施方案各项指标,聚焦科创园重点工程和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和构建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的新模式,加速推进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政策措施在支持科技成果挖掘方面提出,鼓励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建设高水平的科技经纪人队伍,鼓励支持科技成果挖掘机构发展,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机构提供运营补助和撮合服务补助。

  在建设和布局概念验证中心方面,重点引进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租金补贴、运营经费以及年度绩效评估奖励。在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中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方面,对于引进并经认定的中试基地给予建设主体运营奖励和设备购置补助。

  在支持前沿科技成果产出方面,鼓励企业和机构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给予研发补助和奖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在示范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投资。

  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鼓励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对于到示范区开展创新创业的科研人员,可享受岗位聘任、薪酬激励、考核奖励等相关政策。

  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2024年沈抚科创园建设行动计划,今年沈抚示范区将聚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创新人才团队引育、创新服务生态打造、改革创新示范引领六大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准发力,推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构建高效的成果转化体系,计划引进和培育250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90家,大力引进和培养创新人才,力争提供5000个以上就业创业机会,着力探索构建科创园运营和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