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贸区港金融服务保障

发布时间:2024-11-14 09:34:16 来源: sp20241114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2013年以来,我国已先后设立22个自贸区,正在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打造了开放发展的生动样板。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对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更高要求,金融支持自贸区港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力提效,主要体现在金融改革还需深化、金融服务还需加强、风控体系还需完善等方面。

  近年来,我深入上海、江苏、广东、海南、湖南等地调研,在此基础上,聚焦“更好发挥金融服务保障作用 支持自贸区港建设”提交了相关提案。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对自贸区港建设的支持,我建议,强化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开放,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离岸金融发展等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用好自贸区改革经验,加强自贸区、港之间的改革联动;也要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融合,加快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动数字技术赋能金融服务,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着力把自贸区港打造成金融科技、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试验平台。

  同时,进一步强化金融安全保障体系。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健全完善统一高效的自贸区港金融综合监管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和管理平台,加强对我国海外资产安全和海外利益的金融服务保障,更好发挥自贸区港走出去“跳板”和引进来“栈桥”作用。此外,要强化金融机构协同发展。深化“政银保”合作模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可持续的自贸区港金融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作用,加大政策性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供给。优化各类型金融机构的跨区域合作机制,提升金融市场一体化水平。

  (本报记者姚亚奇、温源采访整理)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