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洗衣粉背后是盗取个人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19 05:32:10 来源: sp20241119

  免费送洗衣粉背后是盗取个人信息

  山东莒南警方解析不法团伙如何诱骗老年人

  □ 本报记者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杨阳

  从一条手机验证码换一袋“免费洗衣粉”查起,查出背后的地推式“吸粉引流”团伙。随后,顺线深挖,将一个隐藏在背后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全部抓获。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公安局全链条打掉了一个利用免费小礼品骗取老年人个人信息进行倒卖牟利的不法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查扣涉案手机223部,电脑主机7台,相关设备6台,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以免费礼品骗取信任

  2023年8月,莒南县公安局在对日常电信网络诈骗推送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有不法团伙人员窜至大店镇非法收集农村老年群众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并利用其个人信息恶意注册网络账号进行贩卖,受害老年人众多,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经初步调查民警获悉,张某某等团伙7人于2023年8月初结伙出现在大店镇多个社区村居,他们冒充某网购平台工作人员,声称为平台做线下宣传推广,只需要老年人用自己的手机收发一条短信证明自己确实参与了活动,便可以免费领取一袋新品洗衣粉。

  在骗取老年人信任后,他们当场将被骗老年人的手机号发送到团伙聊天群内,由团伙工作室负责接收手机号码的郭某某将被骗的老年人手机号迅速注册当前使用率较高的网络平台账号,待被骗老年人的手机接收到平台验证码后,张某某等人再将验证码迅速发给负责接收操盘账号的郭某某。

  通过初步研判与走访调查,莒南警方很快锁定一个长期流窜于临沂市区及周边县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团伙。

  形成“一条龙”犯罪链

  “实际上,犯罪嫌疑人哄骗老年人所说的活动反馈短信,就是他们使用被骗老年人手机号码注册网络平台账号的验证码。收到验证码后,在工作室负责操控汇总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就会将新注册的网络账号在其工作室的手机上进行登录,保持8天以上账号活跃状态,然后转卖给上线非法牟利。”莒南县公安局大店派出所所长崔海波介绍,被骗的这些老年人用的基本都是老式按键手机,手机使用率低、警惕性弱,软件注册成功率高。

  莒南警方通过深查细挖案件线索,确定这是典型的地推式“吸粉引流”团伙。据了解,扫码领礼品活动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地推人员”,他们往往会在人流密集的场所流动或摆摊设点进行所谓的活动推广,哄骗受害群众用手机发送验证码注册账号来实现最终的“引流”目标。

  莒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通过进一步工作,及时锁定了以张某某、郭某某、薛某某为骨干成员的团伙,他们组建以“地推人员”为主的团队,带领“地推人员”窜至临沂市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莒南县、沂南县等县区40余个村庄、社区开展“地推拉新”业务。通过骗取受害老年人信息注册各类软件账号后进行非法贩卖,这些账号很快会流入网络黑灰产市场被犯罪分子利用。

  结合数据研判和摸排调查的情况,莒南警方于2023年8月9日晚赴临沂市兰山区,在团伙工作室内将郭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有些老年人不懂手机操作,他们急着领洗衣粉图省事,会直接把手机交给我们进行操作。完成后我们会迅速将手机上的短信删掉,销毁证据。”落网后,郭某某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同案嫌疑人以及上线正在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线索。

  据郭某某交代,该团伙在成功注册各类网络平台账号后,会将每个账号以120元至16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上线。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这一团伙分工严密,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形成了“一条龙”犯罪链条。

  一台台老年人手机、一条条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公民的个人信息就这样进入了“黑市”,再被层层买卖、使用获利,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张非常庞大的犯罪网络。

  莒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网安大队大队长高松山介绍:“‘地推拉新’属于诈骗及网络黑灰产的前端,产业利益链条突出。不法分子主要利用网络犯罪,且逐渐组织化、专业化,涉案人员地域分布广泛,作案时分工明确,易形成上游公民个人信息收集、中游代理商倒卖、下游犯罪非法使用的黑色产业链。”

  深挖实现全链条打击

  为实现对该案的全链条打击,莒南县公安局抽调网安大队、大店派出所等单位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此案深度经营。

  此案隐蔽性强、犯罪链条长、犯罪空间跨度大,专案民警始终强化信息搜集研判,注重线上线下同步研判,侦查取证同步开展。一方面从郭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手,沿犯罪产业链向上游犯罪溯源,逐步打开工作局面。另一方面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锁定重点职业人员,逐渐查清了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层级关系及活动范围,一个以刘某某为首横跨全国多省市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浮出水面。

  在掌握团伙犯罪事实及成员构架后,2023年8月份以来,通过深挖扩线,专案组先后赴山东济宁、江苏淮安、山东临沂罗庄等地进行抓捕收网,抓获多名团伙违法犯罪嫌疑人。同年12月1日,专案组赶赴临沂市沂水县将负责批量“接码收号”的团伙主要成员刘某安抓获。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高速发展,传统犯罪加快向互联网蔓延,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已经实现全链条产业化,上下游的各个环节均有专业黑灰产人员提供服务。”高松山说,个人信息泄露以后危害很大,犯罪嫌疑人会利用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注册的账号从事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经查,刘某安等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万多条,非法获利300多万元。目前,该团伙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净网2023”专项行动以来,莒南县公安局始终紧盯网络黑产链条中的源头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工作,有力维护了网络空间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警方提醒,公民个人信息不是敛财工具,无论以何种手段非法获取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骗局,要加强防范意识,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遇到非法情况及时报警处理。全社会合力从源头遏制个人信息泄露,筑好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屏障。(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