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0:27:33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网 北京7月24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选拔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下称《通告》),正式启动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报考人员可于8月2日17时前通过指定方式报名。
《通告》明确了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培养方式、培养方向、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事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设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综合管理3个专业,面向税务系统内外选拔110人。各专业具体情况为:税费业务专业选拔学员70人,税务系统内64人,税务系统外6人;税收信息化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15人;综合管理专业选拔税务系统内学员25人。
根据《通告》规定,本次选拔包括预录取、学习能力评估、工作能力评估、综合评价等四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其中,预录取成绩占50%,学习能力评估成绩占25%,工作能力评估成绩占25%。综合评价选拔期各个环节的表现后,正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初步定于9月初进行。(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