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0:30:21 来源: sp20241122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我国多地遭遇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损失较大,地方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较重。同时,近年来各类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8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恢复重建”“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此次1万亿元国债资金的投向,聚焦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主要用于8个方向,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等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恢复到灾前的水平;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
这1万亿元国债将作为特别国债管理。按此测算,2023年全国财政赤字由3.88万亿元增加到4.88万亿元,中央财政赤字由3.16万亿元增加到4.16万亿元,预计财政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虽然今年的赤字率有小幅提高,但我国政府的负债率仍处于合理区间,整体风险可控。国债资金投入使用以后,也会积极带动国内需求,进一步巩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说。
在资金安排使用方面,1万亿元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增发的国债资金初步考虑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
朱忠明表示,本次增发国债将采取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和已经确定的年度国债发行进行统筹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介绍,为促进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本次增发国债资金全部按项目管理,落实“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介绍,在项目选择上,一是符合规划或实施方案。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地方重点规划中明确的项目,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实际需求。
二是满足投向领域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此次国债资金支持范围,精准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避免安排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把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前期工作比较成熟。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各项手续完备。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比较充分、具备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一些急需项目能够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在开工前对地质条件、生态风险、工程难度、建设方案、群众需要等研究到位,避免仓促上马,导致建设实施中遇到重大困难问题,造成资金无法使用、严重影响工期,甚至影响经济社会效益等问题的出现。”罗国三表示。
四是资金需求与建设进度相匹配。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后能够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国债的资金监管,对于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至关重要。
财政部将充分利用直达机制,将国债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全部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施全流程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发现的可能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
发展改革部门将通过在线监测、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国债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国债项目资金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26日 02 版)
(责编:卫嘉、白宇)